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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卖烟有钱的吗?

2024-12-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2种观点: 距离限制是在当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这个规定出台之前,办证的话是没有距离限制的。法不溯及以往,所以现在即使有规定有距离限制了,但是在规定出台之前办的证还是继续有效的。合理布局规定各地制定出台的具体时间我也不清楚了,我们当地是07年制定的,那么07年以前办的证就会出现有门挨着门的情况。现在的话,有些地方的合理布局规定里有规定,超过多少平方的大型超市不受距离限制,还有多少级以上的残疾人、烈属、五保户等群体会对距离有放宽,比如50米放宽到30米。还有的可能情况就是,你们当地烟草局乱发证呗,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办了证。法律依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设立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间距应达到下列要求:城区街道120米以上;乡镇街道(包括集镇街道)100米以上;繁华商业区80米以上。《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六条: 特定区域内设置标准:(一)城市住宅区、城市化的农村住宅区,居民户数在300户以下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以300户为基数,每增加3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按房屋实际入住数计算),其零售点间距在 80米 以上。(二)工业园区每1000人可设置1个零售点,不足10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部队大院(营地)、高等院校每3000人可设1个零售点(高等院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不得设置零售点),不足30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看守所、监狱、拘留所、劳教所等特殊场所参照此标准设置。(三)车站候车厅、码头候船厅内部可以设置1个零售点。(四)综合性集贸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下的,设置不超过5个零售点;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上的,设置不超过10个零售点。各零售点间距须在 80米 以上,且不得专营烟草制品。(五)自然村居民户数在150户以下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以150户为基数,每增加15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面积过大、居民居住过于分散、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可以根据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原则合理设置零售点。自然村境内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镇公路两侧(城区、集镇段除外) 零售点设置,纳入所在自然村零售点布局范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民买到假烟,发现非法经营假烟、走私烟等线索,均可拨打烟草监管举报电话12313投诉。接到举报后,烟草部门会按照举报必查、投诉必究和严格保密的原则,打击相关涉烟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烟草部门确认举报情况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会给予举报者一定金额的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2种观点: 距离限制是在当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这个规定出台之前,办证的话是没有距离限制的。法不溯及以往,所以现在即使有规定有距离限制了,但是在规定出台之前办的证还是继续有效的。合理布局规定各地制定出台的具体时间我也不清楚了,我们当地是07年制定的,那么07年以前办的证就会出现有门挨着门的情况。现在的话,有些地方的合理布局规定里有规定,超过多少平方的大型超市不受距离限制,还有多少级以上的残疾人、烈属、五保户等群体会对距离有放宽,比如50米放宽到30米。还有的可能情况就是,你们当地烟草局乱发证呗,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办了证。法律依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设立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间距应达到下列要求:城区街道120米以上;乡镇街道(包括集镇街道)100米以上;繁华商业区80米以上。《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六条: 特定区域内设置标准:(一)城市住宅区、城市化的农村住宅区,居民户数在300户以下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以300户为基数,每增加3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按房屋实际入住数计算),其零售点间距在 80米 以上。(二)工业园区每1000人可设置1个零售点,不足10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部队大院(营地)、高等院校每3000人可设1个零售点(高等院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不得设置零售点),不足30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看守所、监狱、拘留所、劳教所等特殊场所参照此标准设置。(三)车站候车厅、码头候船厅内部可以设置1个零售点。(四)综合性集贸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下的,设置不超过5个零售点;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上的,设置不超过10个零售点。各零售点间距须在 80米 以上,且不得专营烟草制品。(五)自然村居民户数在150户以下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以150户为基数,每增加15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面积过大、居民居住过于分散、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可以根据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原则合理设置零售点。自然村境内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镇公路两侧(城区、集镇段除外) 零售点设置,纳入所在自然村零售点布局范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民买到假烟,发现非法经营假烟、走私烟等线索,均可拨打烟草监管举报电话12313投诉。接到举报后,烟草部门会按照举报必查、投诉必究和严格保密的原则,打击相关涉烟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烟草部门确认举报情况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会给予举报者一定金额的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向同级检察机关举报;二、向上一级烟草专买局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若属实,烟草内部监督管理成员会做出公正处理,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三、向上一级人大法工委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所在地的烟草局内部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或者可以向上一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可以拨打114信息台查询。所反映的问题若属实,烟草内部监督管理成员会做出公正处理,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2种观点: 距离限制是在当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这个规定出台之前,办证的话是没有距离限制的。法不溯及以往,所以现在即使有规定有距离限制了,但是在规定出台之前办的证还是继续有效的。合理布局规定各地制定出台的具体时间我也不清楚了,我们当地是07年制定的,那么07年以前办的证就会出现有门挨着门的情况。现在的话,有些地方的合理布局规定里有规定,超过多少平方的大型超市不受距离限制,还有多少级以上的残疾人、烈属、五保户等群体会对距离有放宽,比如50米放宽到30米。还有的可能情况就是,你们当地烟草局乱发证呗,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办了证。法律依据:《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设立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间距应达到下列要求:城区街道120米以上;乡镇街道(包括集镇街道)100米以上;繁华商业区80米以上。《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第六条: 特定区域内设置标准:(一)城市住宅区、城市化的农村住宅区,居民户数在300户以下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以300户为基数,每增加3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按房屋实际入住数计算),其零售点间距在 80米 以上。(二)工业园区每1000人可设置1个零售点,不足10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部队大院(营地)、高等院校每3000人可设1个零售点(高等院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不得设置零售点),不足3000人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看守所、监狱、拘留所、劳教所等特殊场所参照此标准设置。(三)车站候车厅、码头候船厅内部可以设置1个零售点。(四)综合性集贸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下的,设置不超过5个零售点;门店数量在200个以上的,设置不超过10个零售点。各零售点间距须在 80米 以上,且不得专营烟草制品。(五)自然村居民户数在150户以下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以150户为基数,每增加15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面积过大、居民居住过于分散、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可以根据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原则合理设置零售点。自然村境内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镇公路两侧(城区、集镇段除外) 零售点设置,纳入所在自然村零售点布局范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民买到假烟,发现非法经营假烟、走私烟等线索,均可拨打烟草监管举报电话12313投诉。接到举报后,烟草部门会按照举报必查、投诉必究和严格保密的原则,打击相关涉烟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烟草部门确认举报情况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会给予举报者一定金额的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可直接向该烟草公司投诉。2、也可以向烟草专卖局反映。3、烟草专卖局的处罚不满意的,可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第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向同级检察机关举报;二、向上一级烟草专买局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若属实,烟草内部监督管理成员会做出公正处理,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三、向上一级人大法工委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向同级检察机关举报;二、向上一级烟草专买局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若属实,烟草内部监督管理成员会做出公正处理,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三、向上一级人大法工委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向同级检察机关举报;二、向上一级烟草专买局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若属实,烟草内部监督管理成员会做出公正处理,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三、向上一级人大法工委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查实的非法流通案件,最高予以实物案值30%的奖励,奖金上不封顶查实的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案件,根据查获环节、卷烟规格不同,最高给予15%的奖励于查实的走私烟案件,最高给予实物案值的15%的奖励于查实的制假窝点、烟机、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也将给予相应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第三十六条 生产和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香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以罚款生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并处以罚款,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想要举报卖假烟的话,那么早这两个部门举报是最为有效的,第一个就是烟草局的电话12313,如果买到假烟的话,直接打这个电话进行举报的话,他们的效率是最高的,因为卖假烟直接侵犯的其实就是烟草局的利益,而烟草局是我国最大的一个纳税公司,所以对于烟草的贩卖是非常重视的。当然也可以拨打。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12315进行举报,他们每天都有24小时的电话专员在线接听,举报之后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同时会把你的举报信息反馈给相应的部门,让他们进行处理,再完成之后,会给你一定的回访,让你知道事情的办理进展。个人建议如果买到假烟的话,那么要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你的烟是从这里买到的,所以你如果买到之后,首先需要保留的就是误诊,然后需要保留你跟他之间的交易记录,等到举报管理人员向你索要的时候,你把这些证据提供给他,当然一般情况下,举报之后,烟草局的工作人员都会上门进行调查。当然在这里还是建议你不要当面跟贩卖烟草的人发生冲突,因为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事情完成之后,如果你想要获得赔偿的话,也可以联系之前举报的电话人。扩展资料。1.单次查获假烟、走私烟200万支以下的案件,假烟、走私烟举报费支付标准为300元/万支。2. 单次查获假烟、走私烟200万支(含)——500万支的案件,假烟、走私烟举报费支付标准为400元/万支。3. 单次查获假烟、走私烟500万支(含)以上的案件,假烟、走私烟举报费支付标准为500元/万支。4. 烟叶、烟丝的举报费支付标准为1000元/吨。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烟草乱卖价格的,消费者可以前往物价局、烟草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当发现价格明显不正常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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