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贴的违停罚单不处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2、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可以由对方承担(部分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大量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