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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仲裁时效能否向法院起诉

2023-11-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超过仲裁时效,法院起诉不支持。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

一、劳动仲裁赔偿时间限制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到法律诉讼之间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可分二种情况:

1、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如果是用人单位认为所作出的终局裁决有法定违法情形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二、劳动仲裁是必须到公司所在地吗

劳动仲裁不一定到公司所在地的。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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