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警用器械的发放、配置与管理。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4保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
4.1.5使用对讲机时,只能将对讲机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要交领班并说明损坏的原因,由领班统一拿到工程部维修,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6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严禁淋湿对讲机及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乙收到,请讲。"
甲:"谢谢。"
乙:"应该的。"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严禁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禁止插入抢用,紧急报警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带
5.1.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5.1.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5.1.3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5.2警棍的使用
5.2.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2.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5.2.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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