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____________ (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 (下文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现因有必要就相关合同条款做出细化说明,经过友好协商,兹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关于租赁期限的补充: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约的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一个月内通知对方;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第三条: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乙方可以依本合同的规定继续使用该房屋,否则视甲方违约。
第四条: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关于合同的终止补充: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租赁协议与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终止。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民法典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人:______(签字或盖章处)
承租人:______(签字或盖章处)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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