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器械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1条设备名称
设备详情如下:
规格型号名称/规格原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元整
第2条设备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第3条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收货现场为:。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为:。
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第4条付款方式
4.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内预付货款%计人民币。
4.2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日内,甲方付货款的%计人民币。
4.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4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正规发票。
第5条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5.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现场培训时间不应少于天具体由甲方安排。
第6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年月日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6.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6.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修复完毕。
6.4保修期满后:
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元
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次,每年收费为人民币。
6.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第7条索赔条款
7.1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第8条争端的解决
8.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第10条合同生效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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