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
(一)教研奖
用心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群众奖:国家级1500元;省级800元;市级300元;区级200元;街道级100元。个人奖: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区级120元;街道级60元。群众奖和个人奖不累加。
(二)先进奖
街道先进100元;区先进奖150元,市先进200元,省先进500元,先进奖不纳入考核加分。(项目相同,取最高奖项)
(三)辅导奖
1、辅导幼儿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获奖:
一等奖: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二等奖:街道级30元;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150元;三等奖:街道级20元;区级30元,市级60元,省级100元;
2、辅导幼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美术类比赛:
一等奖15元/幅,二等奖10元/幅,三等奖5元/幅。
优秀奖不设奖金,公开表扬。
3、承担额外工作任务奖:业余承担园内节目辅导工作的,奖300元;工作期间内承担职责外重要工作任务的奖励200元,在年末优先评为优秀工作人员。主排奖励如上,辅排按主排的奖励减半。
(四)发表文章奖
1000字以下,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50元,国家级350元;1000字以上,区级150元,市级25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
(五)论文评比或活动设计评比获奖
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一等奖发放标准的100%、二等奖60%、三等奖40%。
(六)学历进修奖
在园工作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假期完成学前教育专科的,一次奖励800元,取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领取奖金后需在本园服务三年以上)。
(七)评优奖
按检查评比制度,重点评选、奖励成绩显著,贡献大的教职工,每年度累积请假7个工作日或以上,取消本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八)园内竞赛奖、年度考核奖
1、单项: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
2、月、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按《振华幼儿园薪酬方案》执行)
(九)超编奖
第一学期班额标准: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38人,第二学期小小班25人,小班35人,中班38人,大班40人,每超出1人期末奖小小班200元/班,小中大班奖150元/班,后勤部门获全园超编奖金总额的50%。
(十)服务年奖:在本园连续服务满1周年,第2周年起,每月增加20元奖金,逐年递增。
(十一)个性奖:对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紧急、特殊状况,能牺牲个人利益保护幼儿园财群众利益和声誉,或机智地处理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给予个性奖励。
(十二)生源奖:按《关于对稳定生源实施奖惩的办法》实施。
二、惩罚
1、违反工作制度,作如下惩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教师会上作公开检讨并扣罚当月奖金的5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对幼儿行为粗暴、辱骂、嘲讽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与家长争吵者,扣罚当月奖金2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不穿园服、着高跟鞋一次扣20元;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群众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2、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由于失职或管理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住院、器官损伤、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等,按情节扣罚当月工资奖
金总额的40%以上,并取消一学年度内任何评优资格,同时,根据状况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职责;因失职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如出血缝针、一般伤害,幼儿三两天后可回园的,则罚款200元并取消职责人本学期内任何评优资格。
3、每年度7月份开展一次教师考核活动,针对最后一名做如下处罚:①、幼儿园根据人才与岗位状况,作调岗或解聘处理;
②、“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为标准的50%;
③、取消一年度内任何评优资格。
4、由于工作态度、工作错误、职业道德等个人原因引起生源流失,做如下处罚:写检讨书一份,存入幼儿园档案;须补招流失生源数,如招不回扣300元/人;如招回,扣除100元/人。
5、乱摆乱放影响园貌整洁行为发现一次,罚假期半天义务劳动。
6、因管理不力或自身工作不当、失职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或有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含态度)每次罚款100元以上,并出资维修或照价赔偿公物(第一学期赔偿此物价格的70%、第二学期赔偿此物价格的30%)。
7、不服从分配,不理解任务,则罚款200元并取消职责人本一学期内任何评优资格;经教育不改者学期结束换岗或解聘。
8、严禁浪费行为,对浪费水、电、燃料者,每次罚款50元并扣罚两小时以上流量的金额。
幼儿园奖惩制度》9、严格控制缺勤率,确保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特殊状况酌情处理。
(1).当月迟到从第三次起每次扣罚20元。
(2).无故早退、擅离岗位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300元,超2天者作自动离职,并需承担违约职责。
(3).按有关法规规定发放病假工资,奖金按工作的实际时间计算。
(4).事假按上班的实际时间发放工资,事假2天内,扣发10%的奖金;第3、4天每一天扣10%的奖金;事假第5至第6天每一天扣发20%的奖金;第七天起不发放奖金。一薪制人员事假1天扣发3%的工资,2天至4天内每一天扣发8%工资,5天以上每一天扣发15%的工资。特殊状况,酌情处理。
(5).临时性请假、半天以上请假都要和本部门(班级)人员沟通或交待好工作,否则罚50元。
10、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实行解聘处理。
11、门卫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20元,严把进出关。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职责,并辞聘。
12、家长投诉,状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20—30元/次。
13、因本人认识不对或歪曲事实或无正当理由向外投诉,导致幼儿园的名誉受损,群众利益受不良影响,将做出如下处罚:
①全园点名公开批评。
②本人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检讨。
③写检讨书一份,存入幼儿园档案。
④违反哪一条制度,在全园大会上读诵哪一制度。
⑤取消一年度(从投诉时间起一年内)任何评优资格。
⑥取消一年度(两学期)“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
⑦如由于本人认识不到位,没有以良好的态度理解以上所有处罚,园长有权先停岗、停工资在家反省直至诚恳理解处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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