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办园水平维护幼儿健康成长自觉接受家长、社会和媒体监督我幼儿园向市教育局作出如下庄严承诺:
1、依法办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县市有关民办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
2、诚信办园。实事求是地公开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幼儿园基本情况。
3、科学管理。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无危险设施设备,玩具符合国家安全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加强用水用电安全,消防符合要求,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4、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断优化师资队伍,聘用合格的教师任教,落实班级“两教一保”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生活、学习环境,使幼儿在游戏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个性、兴趣、特长。
5、互相尊重。热忱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认真解答幼儿家长提出的求学咨询,充分尊重幼儿家长自主选择幼儿园的权利,幼儿入园后如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转园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退费。
6、公平竞争。创造、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幼儿园之间做到相互尊重,教育并约束招生人员不得对他园进行恶意攻击和诬蔑,共同维护民办园的招生形象。
7、接受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方式、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幼儿园、学区直属小学、教育局各一份。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园长签名:
举办者签名:
法人签名: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