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转让方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分) 万元股权转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
二、股东将原出资的 %)的全部(或部分) 万元股权转让给 ,转让金为 万元。
三、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全部(或部分) 万元股权转让给,转让金为万元。
四、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五、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可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六、公司红利收效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七、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八、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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