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丽颖:
你认为嘉兴市环保局未在法定时间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请求确认该行为违法、要求被申请人限期按照你的要求作出书面答复并要求被申请人赔偿你邮寄费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我厅于20xx年3月27日收悉。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你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1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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