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 有限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谨此承诺:
一:在职期间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二:在职期间不准以公司或个人名义接受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的任何馈赠,如:直接或间接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馈赠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
三:在职期间不准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商等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在职期间不准利用赋予的权利和工作之便,向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吃拿索要,以权谋私。
五:在职期间不准参加任何供应商、合作方、承包人等的补贴和用公-款支付的吃请玩乐,包括(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在职期间不行安排、介绍亲朋好友到合作方、承包商等工程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供应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七:本人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处罚,并负责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此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此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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