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民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各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促进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秩序,结合第二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我县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配合,上下联动。
为扎实开展推普周活动,县民语委草拟印发《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精统民办发〔20xx〕1号)文件,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将“推普周”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各部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积极协作,上下联动,确保“推普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明确工作目标。
各单位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宣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__年)》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__年)》;宣传新世纪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的工作目标;宣传和谐语言生活对依法治国、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作用;宣传普通话与方言、国家通用语言与民族语言及外语的关系;宣传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巩固提高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求等,不断深化宣传工作内涵。
三、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宣传效果。
今年的推普周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大力推进,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工作方针,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建设、推动、监督、服务四项主要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语言文字工作常态化管理。9月11日至9月17日,县民语委对部分党政机关及学校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对开展“推普周”活动的重视程度要求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本届“推普周”活动中各党政机关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天,学生手抄报56篇、悬挂横46条,发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3200余份,发挥各级住村工作组作用,把推普周宣传活动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努力为迎接自治区60周年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通过开展推普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对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为今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好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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