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实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是行人、车辆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保障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我校开展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承诺活动。要求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一、家长承诺
1、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2、对孩子履行监护人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孩子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并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习惯,要及时教育并帮助纠正。
3、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遵守交通规则,穿越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慢行。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4、监督并禁止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孩子,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下学途中不追逐打闹;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
3、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乘坐汽车时,不得将头、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向窗外;不乘坐无证、无牌、证件不全的车辆和报废车辆;不乘坐车农用车、三轮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驾驶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的车辆。
4、自学服从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它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宣城市第八中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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