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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1-09-2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特向您致信一封,希望您明晰要求、家校携手、综合实施,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一、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启智增慧的、正规出版方出版的正式课外阅读书籍。

  二、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三、从孩子喜爱看书入手,培养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四、每天挤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为孩子终身爱读书打下基础。

  五、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记录孩子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六、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

  七、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家校协同,共同助力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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