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委、开发区商务局、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商务委党组专题研究了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正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商务委成立主任闫立刚为组长,许康、丁剑华委员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委领导为成员的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处。同时,要求各区商务部门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具体组织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务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商务安字〔20xx〕21号)的基础上,增强大检查的针对性,检查对象要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连锁商场、超市和重点餐饮经营单位,大型促销活动场所。检查内容要突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员工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用火、用电、用气和易燃易爆商品、刀具的管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指示标识设置、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管理、排油烟管道清理等情况。
委机关流通发展处、储备调控处、消费促进处、物流发展处、外贸运行处等处室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行业管理,配合综合、专业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口岸办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有关工作。
三、注重工作融合
岁末年初是消费旺季,要妥善处理好消费促进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经营单位举办促销活动,必须同步抓好安全生产,制定促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导等措施。促销活动举办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出现事故苗头能够果断有效处置。
四、严格检查督查
市商务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组,对区商务部门和重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实施督查。督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2月上旬;第二阶段,元旦前后;第三阶段,1月21日至春节期间。
主要督查:各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动员情况,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
各区商务部门也要组织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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