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2020-04-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皖政办传〔〕1号)精神,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年1月6日(星期三)15时。

  二、会议地点

  区政务中心三楼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江;

  2、副区长邹;

  3、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见附件)

  四、会议要求

  1、请区新闻中心负责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2、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会场设备及会务。

  3、请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并于14时45分前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

  xx区人民政府安委办

  x年1月5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