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价格及期限
甲方将 __ __ 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 ;该车辆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 个月;车辆月租费用 元,共计 元。此车辆只能由乙方家庭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 ____ _ 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 ______元,还车时甲方退还 ______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无交通违规的欠缴费用,未发生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后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上述租赁车辆必须状况良好、部件完整,各项基本功能正常;
2. 甲方应具有该车辆的合法产权,且车辆无抵押,在租赁期间将机动车行驶证交由乙方使用;
3. 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4. 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因车辆故障未能使用期间相应的租金;
5. 甲方负责租赁期间对车辆投保车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保养费用、自然故障和老化的维修费用、车船使用税、车检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保有车辆产生的日常税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司机须持有
3. 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4. 成的损失;
5. 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等;
6. 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期间车辆的租金;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 租点清车辆附件,验收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负责将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赔偿甲方损失;
8. 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北京市范围内行驶,如果乙方需要驾驶车辆超出北京市范围,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如未得甲方同意,超出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0.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或进行体育、军事、竞赛活动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一周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1.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受侵害方为乙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 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天告知对方,并按照期满时处理方式,乙方向甲方退还车辆,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第七条 违约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全额返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并返还所剩租期内的相应租金。如合同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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