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22号)要求, 我校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我校于20__年6月30日组织教师对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初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经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认真排查和走访发现我校基本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因此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上来。
三、拟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专题会议:
五、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__〕22号)文件精神。
六、集中学习“克旗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七、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八、狠抓“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宣传动员工作:
九、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板报评比活动。
十一、利用升降旗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十二、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手抄报评比活动。
总的来说,我校虽然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但这并不能保证未来的某一天会发生类似的骇人事件。因此我校必须继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利用各种手段让学生们远离不良信息,加强预防。我们还会集中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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