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我们共同的财富,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当前,森林草原防火进入高风险期,森林草原火险隐患较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我们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当好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者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请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践行者
森林防火期内,大家进入林区要提高森林防灭火意识,自觉接受防灭火检查,严禁一切在林区吸烟野炊、烧香祭祀等用火行为,让火源远离森林草原,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自觉当好绿色森林的保护者
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经专业扑火培训的人员请不要参与直接灭火。坚持从我做起,提倡以清扫墓地墓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等雅致方式寄托衰思、缅怀先辈,把文明祭扫活动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结合起来,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自觉当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守法者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自觉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守护者请大家积极配合森林防灭火安排部署,齐心协力、协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控工作。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共同携手,争做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防火于“未燃”,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筑绿色生态家园。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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