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处置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定方针后,企业改制、社会变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随之而来的诸多社会矛盾自然会不断增多,由此所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也将越来越多。这不仅是现阶段,而且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必须面对的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分析其成因,寻找出一般规律性,对及时消除各种矛盾隐患、及早解决问题,有效避免其形成大的群体性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人结合近年来我局群体事件处置工作,谈谈当前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并对成因及工作对策做一点个人思考。
一、当前群体性事件呈现的一些新特点
1、数量增多。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数量来看,呈逐年增多趋势。仅今年上半年,海陵区就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145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4.8%,比2002年上升了近80%,可见其上升的速度惊人。
2、种类繁多。从这几年我局所处置的群体性事件来看,引起上访闹事的原因几乎无所不及。大到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小到邻里纠纷、小区物业管管理、环境污染等,在过去看来一些很不起眼的小事,如今均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如2003年8月,泰州莲花三区部分住户,因对小区物业管理质量和收费等方面不满,集体拒交物管费,最终引发了一场物管中心与小区住户之间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打架事件。此外,参与集访的人员身份也呈现多样化,既有农民,又有工人,也有教师、学生、企业军转干等。今年6月,泰州市畜牧兽医学院兽医系三、四年级学生100余人,因对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不满,由东风路向南集队游行去市政府上访。在众多群体性事件中,以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两大起因最为突出。从近年的情况来看,这两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高达整个群体性事件的34%和41%。
3、规模呈扩大之势。今年1至6月份,海陵区共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50人以上规模)27起;发生100人以上的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了15起,比去年同期的6起增加了2倍多。
4、行为易于偏激。已由以往一般性的聚集请愿逐渐发展为“动作型”“偏激型”的集访活动。一些上访人员为达到自身的目的,不惜采取过激的言论和举动,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以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如:今年6月份,东郊某厂职工因工厂改制过程中养老保险金的问题,除连日封堵工厂大门外,还将该厂领导停放在厂内的一辆轿车车轮全部卸去。
5、组织性越来越强。目前,不少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常常有为首者和活跃分子在其中策划、鼓动、串联,甚至组织和操纵。有些群体性事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今年3月份,全市开展建设施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泰东凌窦村部分村民因对拆违工作不理解,而围攻工作组成员。派出所依法对带头闹事者进行传唤教育后,少数人鼓动该村近200名村民涌至派出所,要求放人。今年5月,海陵区塘湾镇刘庄村部分村民因征地补偿费等问题,多次到泰州盛和花园建筑工地阻工。区政府派出专门工作组对村民们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答复、宣传、教育,收效甚微。少数为首分子,在安排村里年老体弱者及妇女儿童到现场阻工闹事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非法集资上访、监视施工现场、明确集中信号和信息传递的方法等,这些都显示了很强的组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