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环保局领导:
我厂位于湘潭市经开区响水乡沙塘村,厂房面积约105㎡,注册资金30万元,主要生产一次性水晶杯,日产量大概1万个。
生产的产品是以聚苯乙烯(PS)为原料,经260℃高温溶解消毒,然后注塑成型,其原料以及产品均属食用级别,生产过程无污染,且不涉及国家行业限制,请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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