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在此,公安交警向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培养“守交规、懂常识、知危险、会避险”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能力。家长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2、遵循“各行其道”,步行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不要横穿马路;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不在车道或交叉路口停留、玩耍。
3、驾乘汽车要规范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4、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不超载、不逆行,不随意变道,不抢行猛拐。
5、驾车或步行时,尽量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避免进入“视线盲区”,引发交通事故。
6、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7、不搭乘报废、无牌无证车辆或货运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小型载客汽车乘车人数并不区分大人或者孩子,实际载人超过行驶证核定人数都构成超员违法,切勿贪图一时方便,驾乘超员车辆。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希望各位家长和孩子们文明守法,平安回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平安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愿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学习进步,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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