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中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西昌市财政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凉委办﹝20xx﹞137号)、《西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西市财﹝20xx﹞148号)的要求,在你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四川金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局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进行了“复评”。绩效评价工作基本结束,评价情况如下: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西昌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业主,承担建设管理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298号)文件要求,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四川省西昌市20xx年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西市农﹝20xx﹞181号)文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2、20xx年10月14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的批复》(凉农函﹝20xx﹞179号)文件批准该项目实施,项目计划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建设内容:在礼州镇宁乐村、新星村,琅环镇西洼村,樟木箐镇李家沟村、鼻马村,高草乡羊角坝村,佑君镇马厂村、山嘴村共5个乡8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7万亩(其中:“田网”建设,田型调整7117亩,坡改梯梯格化4866.38亩;实施地力培肥2.7万亩;“渠网”建设,新建田间排灌渠道183.02公里,高效节水灌溉2745亩;“路网”建设,新建田间道路86.35公里)。
4、计划总投资10700万元,其中:央资金2939万元,省级资金117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882万元,自筹资金(投劳投工)2700万元。
5、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止20xx年底实际到位资金53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9万元,省级资金117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0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081.65元。结余资金243.35万元,资金使用率95.43%。
(二)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项目绩效等一级指标,对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出过程、项目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调整支出结构及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评价组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项目评价工作。评价组于20xx年9月9日至20xx年9月10日进入项目实施单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抽选项目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绩效自评报告,了解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核查项目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项目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作取证记录,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项目基础数据表;
3、引入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项目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汇同项目实施单位,建立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根据项目覆盖范围,选取西昌市樟木箐镇李家沟村、鼻马村、佑君镇山嘴村、佑君镇马厂村21名受益群众,开展受益群体满意度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西昌市区域,由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选择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3659户,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17171人,项目区形成路相同、水相连,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备齐全,项目区农产品总增产478.71万公斤,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422.55万元,增加农民收入;扩大种植面积,一定程度上控制水土流失,减轻肥料流失的污染,改善农村空气及水质。全年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5081.65万元。
(二)绩效分析
1、通用指标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
①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西昌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业主,承担建设管理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298号)文件要求,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四川省西昌市20xx年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西市农﹝20xx﹞181号)文件,上报项目实施。
②20xx年10月14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的批复》(凉农函﹝20xx﹞179号)文件批准该项目实施。
③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符合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④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礼州镇宁乐村、新星村,琅环镇西洼村,樟木箐镇李家沟村、鼻马村,高草乡羊角坝村,佑君镇马厂村、山嘴村共5个乡8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7万亩(其中:“田网”建设,田型调整7117亩,坡改梯梯格化4866.38亩;实施地力培肥2.7万亩;“渠网”建设,新建田间排灌渠道183.02公里,高效节水灌溉2745亩;“路网”建设,新建田间道路86.35公里)。
⑤根据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府办发﹝20xx﹞94号)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⑥项目执行:项目施工前期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设计机构(成都合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I标段由四川杰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II标段由四川正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III标段由中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IV标段由四川巨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V标段由四川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VI标段由四川龙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VII标段由四川邛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VIII标段由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⑧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监理、合同。建设和代建单位严格治理把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示施工和变更程序申报,监理单位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和变更审批。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2)项目实施
①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西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昌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西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拨付及报账程序的通知》、《西昌市农牧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度执行良好。资金分配依据合理。
(3)完成结果
①项目计划财政资金8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9万元,省级资金117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882万元。
②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6月21日,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59号)文件,下达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939万元。
20xx年9月30日,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现代化农业发展工程等专项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119号)文件,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179万元。
20xx年1月19日,西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西昌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西市财企﹝20xx﹞3号)文件,下达西昌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常规产粮大限奖励资金1250万元,20xx年8月9日,西昌市财政局《关于追减西昌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标的通知》(西市财建﹝20xx﹞126号)文件追减项目资金43万元。20xx年项目市级财政资金实际到位1207万元(其中:西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农业农村局20xx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西市财农﹝20xx﹞381号)文件调整169.14万元至乡镇,由乡镇实施。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3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9万元,省级资金117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07万元
财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数5325万元/计划到位数8000万元)*100%=66.56%。
③资金使用情况
中央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11月44#凭证,付勘察设计费54万元;20xx年4月42#凭证,支付工程款583万元;20xx年5月31#凭证,支付工程款276万元;20xx年6月52#凭证,支付工程进度款1844万元;20xx年8月36#凭证,支付工程款182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中央补助资金293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结余0.00万元。
省级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4月35#凭证、5月26#、6月38#凭证,支付定位监测点支出5万元;20xx年8月36#凭证,支付工程进度款222万元;20xx年9月49#凭证,支付工程款597万元;20xx年10月35#凭证,支付监理费6.6万元;20xx年11月39#凭证,支付进度款348.4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省级补助资金117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结余0.00万元。
市级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5月22#凭证支付监理费13.20万元,支付长期定位建设费2.5万元;20xx年6月38#凭证,支付监测点建设费支出3.519万元;20__年7月26#凭证,支付长期定位实验补助支出1.1万元;20xx年8月31#凭证,支付购买化肥支出0.4785万元;20xx年9月35#凭证,支付监测点补助支出0.4万元;20xx年11月39#凭证,支付工程进度款60.6万元;20xx年12月45#凭证,支付定位检测补助及肥料指出0.6万元;20xx年12月45#凭证,支付工程进度款677.7万元,支付监理费8.25万元。
20xx年1月29#凭证,支付工程款16.30万元;20xx年7月6#凭证,支付研发和技术服务费9.86万元;各乡镇支付169.14万元。截止20xx年8月30日累计支付市级补助资金963.6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结余243.35万元。
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合计5081.65万元,结余资金243.35万元。
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数5081.65万元/实际到位数5325万元)=94.43%。
④完成数量:完成实施田块修筑2.7万亩,耕作层剥离和回填0.86万亩,细部平整2.7万亩;实施地力培肥2.7万亩;新建田间灌排渠164.76公里,新建农桥2365个,涵管1459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0.27万亩,新建田间道路85.67公里。
⑤完成质量:西昌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对完工标段进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项目目前正在审计阶段。
⑥完成时效:计划完成时间:20xx年10月14日,根据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的批复》(凉农函﹝20xx﹞179号)文件项目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6月26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工期滞后。
⑦完成成本: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止20xx年8月30日,实际支出5081.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93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79万元,市级补助资金963.65万元。
⑧违规记录:西昌市纪委、监委当年未对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巡视、巡察;西昌市审计、财政当年未对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和财政检查,因此无上述部门对该项目的违规记录。
2、共性指标情况分析
(1)项目效果
①功能性: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符合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2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灌排渠系保障渠系水利用系数得到提升,现实能灌能排,确保实施地区旱涝保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增加农户收入。
②成长性:项目实施实现农民粮食增产,经济增收,同时科技推广,增强科技贡献率,项目区农民学到科学发展的技能,努力将项目区变成农业科技示范区。
3、特性指标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①通过灌排渠系保障渠系水利用系数得到提升,实现能灌能排,确保实施地区旱涝保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增加农户收入。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农产品总增产478.71万公斤,年均新增农业总产值725.54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422.55元。
(2)社会效益
项目区形成路想通,水相连,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齐全,便于农户规模化种植。
4、个性指标情况分析
(1)持续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长期为项目区群众服务,服务年限大于5年。
(2)生态效益
通过建设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现循环利用,扩大种植面积,减轻水土流失及肥料流失污染。
(3)满意度
根据项目实施选点,经与项目实施单位共同确认,选择西昌市樟木箐镇李家沟村、鼻马村、佑君镇山嘴村、佑君镇马厂村为社会满意度调查点。发放调查表22份,实际收回调查表22份,其中实际收回调查表中满意的19份、不满意的3份,受益群众满意度为86%。
三、存在问题
1、工期滞后:20xx年10月14日,根据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的批复》(凉农函﹝20xx﹞179号)文件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6月26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工期滞后56天。
2、项目实施选点论证资料依据不充分。
3、项目20xx年6月完工,20xx年9月业务单位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该鉴定书第二条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中“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但验收的相关资料不全,工程验收标准不明确。
四、相关建议
1、项目实施前期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准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推进项目完成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建议加强项目前期选点论证工作;
3、项目验收后完善相关资料。明确项目验收标准;
4、项目完工后及时送审,及时移交,明确产权及利益主体,明确管护主体责任,保证项目投入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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