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郑重承诺:
1.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组织班级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课外读物。
3.不随意接受课外读物的捐赠,捐赠图书必须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
4.不随意向学生推荐读物,由学校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和《威海市中小学生阅读推荐书目》,统一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含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四个流程:
(1)备课组、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审批,提出评议意见。
(3)报校委会确定推荐的数量和种类。
(4)公示并向经区教育分局备案。
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自愿接受相应处分或处理。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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