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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活动的通知

2022-12-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如皋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皋委发〔20xx〕25号)和《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皋群组发〔20xx〕25号)的精神,以及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经研究,现制定市住建局“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讲话精神,以设立“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为抓手,着力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投身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实效性,为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气息交相辉映的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全力打造长三角宜居养生目的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引导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查找和改进“四风”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活动安排

  “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定于每周周六,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法,通过主题党课、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党史党性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专题讨论,观看党内教育片、反腐倡廉纪录片、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四、有关要求

  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是细化实化我局群众践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务求工作实效。

  1.注重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主题活动,带头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

  2.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我局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和活动成效,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和各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反映活动动态和实际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真正把活动开展转化为增强党性、塑造形象的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民的过程。

  3.加强督促指导。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的督查和指导,形成一贯到底、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督导态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各参学单位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学习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局党委将把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活动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督查指导,着力提升开展活动的整体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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