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住xx省xx市xx区路花园XX区502室。联系电话:059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
申请事项:
请求退还二审上诉费13110元。
申请理由:
我因与xx县景区管理局、扎某某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xx省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迪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而上诉到贵院,并预交了13110元上诉费。贵院于20xx年4月11日裁定发回重审,现一审法院审理完毕,已做出(20xx)迪法民初字第17号民事调解书。
从20xx年8月受伤至今,为了筹措巨额的治疗费用,我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将父母的住房抵押借了十几万元的外债。目前,家中生活十分困难,因此恳请贵院退还预交的13110元上诉费,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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