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明,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承担甲方施工工程中使用的剥肋直螺纹钢筋连接套筒供应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产品的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以送货单为准),但不低于预算的百分之九十五。正反丝扣按大径规格每个加0.3元,验收标准按照JGJ107-20xx标准执行。对于不符合需要的产品乙方在三日内给予更换。
三、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至甲方所在施工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自行负责卸货费用。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费用承担: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五、验收方式:
货到工地后,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的项目部相关部门收料人员对货物的包装、标识、随货同行的质量证书、合格证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符合验收标准按照实际数量验收,并向乙方开具收料凭证。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的项目物资部门的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及质量外观不符合规定时,甲方应妥善保管,并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委托承付期间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在3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供货计划的相关事宜:
甲方应提前7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向乙方下达供货计划,甲方委托所在工区的物资部门 为验收人作为货物的有效签字人。为确保施工需要和运输成本的合理化每批供货数量不少于 3000 个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货款月结。到期未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直至结清货款,期间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九、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施工人员在使用滚丝机过程中,由于违章操作或错误操作出现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2、如甲方使用的螺纹钢不符合GB1499-1998标准,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钢筋套筒如因甲方施工人员未把丝扣拧死,或钢筋加工不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不能因为无货使甲方停工待料,甲方因此可以选择其他供应商。
2、乙方所供产品达不到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的退换。
十、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供应商:
1、 供货产品达不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时。
2、 合同签订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停工待料的。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裁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及权利义务:
1、乙方免费提供 3 台滚丝机,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乙方退场时甲方归还乙方机器及配件,如若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滚丝机每台12500.00元。滚丝机进场后乙方安排一名技术人员负责甲方现场设备的调试及维修并负责培训,培训期为一周。乙方技术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交纳乙方滚丝机押金每台5000.00元做为本合同双方承诺的信誉保证金.保证甲方施工使用所有套筒都由乙方提供。(套筒为上述合格套筒),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擅自购买其他厂家套筒,乙方有权不退还甲方押金并将滚丝机及所剩套筒拉回(锈蚀或污损不退),甲方并付清乙方全部货款,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合同执行完毕后双方无任何异议,乙方归还双方承诺的信誉保证金。
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因工期等原因要求乙方再提供滚丝机,须通过双方协商而定。为此导致乙方成本增加,乙方有权对套筒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4、供货期间由于原材料价格浮动,乙方所供套筒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时,双方应协商对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5、乙方退场时,甲方可向乙方退还剩余套筒、滚丝机及配件,如出现有使用过、锈蚀、或污损的套筒乙方不予退还。(配件价格如下:对刀柱50元每个。)
6、耗材的供应及费用承担: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滚丝轮300元每套,剥肋刀100元每套,丝头塑料保护帽0.08元每个,润滑剂(14公斤装)260元每桶。工作扳手70元每把,力矩扳手350元每把。
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和补充,并形成相关纪要,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乙方退场时,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合同履行完毕,
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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