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居民饮食安全,特成立长青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彭望平(常务)副组长:张学书
成员:苏功斌周健田克安胡立凯黄洪军张仁国朱可岭夏发清李东平庞家辉
四、重点检查任务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五、整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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