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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2020-09-24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区学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校要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春

  副组长:徐惠东甄熹

  成员:刘培友高同海王智远刘培光王殿凯

  张传鹏 杨海宁雷蕾蕾李祥明陈子灿

  学校下设饮水污染事件办公室

  主任:甄熹(兼)

  成员:高同海 王殿凯张传鹏杨海宁雷蕾蕾

  田在亮陈子灿彭奎田谢春生王曦伟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⑴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⑵迅速报告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组长刘志春,由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组长刘志春同志决定启动本预案。

  ⑶本预案启动后,迅速上报教育局,同时报东营区疾控中心。

  3.汇报内容:

  ⑴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⑵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⑶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⑷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查明事件原因,追究桶装水生产商及供货商的责任。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使用的桶装水由专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发放,直饮水由相关有资质企业定期更换滤芯维护。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五、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1.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2.使用的饮水机有产品合格证书;

  3.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4.桶装水供货商定期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5.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6.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7.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8.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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