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儿,名,于 年 月 日 又生育一女儿,名 。因 x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两个女儿x 由男方抚养,随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双方名下无存款,无房屋,无其他财产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有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