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0633-1的项目投标并递交了形式为 的投标保证金 元,在此我方承诺如下:
1、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规定在中标后一周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从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内扣除该笔款项。
2.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投标保 证金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上述账户信息有误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
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如投标人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
注:
1、此承诺书不允许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放入开标一览
表及投标保证金单独封装的信封中。
2、未提供此承诺书而导致退保延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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