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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2020-08-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上机械(设备)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条、机械(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 工程。

  第三条、租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甲方应拥有出租机械(设备)的所有权或依法享有出租权,因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权争议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约定条件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机械(设备)运行 :机械(设备)安装由甲方负责,且需保证机械(设备)配件、构件齐全,在乙方要求使用时间内,应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如在乙方正常使用期间,所出租机械(设备) 次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机械(设备)运输:由甲方运输到乙方指定使用地点 。

  4、保险及证照:甲方须办理与机械(设备)相关的保险与证照,如法律法规对甲方经营资格有特定要求的,甲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5、数量增减:基于施工现场很多不确定因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或减少租赁机械(设备)量,但应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和处理时间。甲方根据乙方通知,须于 日内调整入场机械(设备)数量,不能及时调整或调整不力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质量技术条件: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质量技术标准。如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更换或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特别约定为:工程完工为止)。租赁期满 天内,甲方应将机械(设备)退场完毕。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本月租金在下月 日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机械(设备)的进场费用、退场费用、运输费用、意外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担。

  3、机械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 方负担。

  第七条、事故问题的处理

  1、因机械(设备)性能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操作人员、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失误,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操作人员的委派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机械(设备)运行造成事故,如乙方需承担责任的,其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如甲方未予投保,则甲方应在相关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4、因业主原因停工的,乙方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调整机械(设备)供应。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前 日内的停工,甲方无权提出索赔;

  5、因停工造成甲方较大损失需索赔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业主判定具体补偿金额。索赔程序为:在甲方提供充分资料的基础上,由乙方向业主提出索赔,乙方按业主核准的补偿数额,向甲方支付补偿金;如业主没有核准或核准数量较少时,甲方必须服从业主判定,不得向乙方再行提出索赔要求。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若甲方提供操作人员,其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提供操作人员,其应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在租赁期间,甲方将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正式书面通知乙方,机械(设备)新所有权人即当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因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但乙方的责任范围为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2、乙方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乙方对入场的甲方机械(设备)进行确认。乙方对机械(设备)的入场确认并不影响甲方对出租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所负的保证责任。

  4、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以迟延支付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一方依法律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机械(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的效力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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