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效率和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效地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统计局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局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普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公共项目(30分)、业务工作(50分)和综合评议(20分)三部分构成。
公共项目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纪律、理论学习、团结协作、廉洁自律。业务工作指各专业或岗位的日常工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综合评议分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
(一)公共项目考核(30分)
1、政治思想(10分)
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讲政治、讲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
2、工作纪律(10分)
严格遵守单位考勤制度,迟到和早退每次扣0.2分;有事先请假,未请假每次扣0.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1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次扣1分;被县有关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工作态度不好,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5分。
3、理论学习(2分)
遵守单位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开会,迟到一次扣0.2分;无故缺席学习的,每次扣0.5分。
4、团结协作(2分)
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协作,相互信任,工作中如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一经查实,每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分工、不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每次扣1分。
5、廉洁自律(6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编报虚假统计资料和数据及赌博行为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
(二)业务工作(50分)
业务工作考核以百分制考核,按60%计算绩效考核业务工作得分(计算方法:业务考核得分×60%=绩效考核业务得分)。
1、报表50分。(核算、工业、农业、固投、贸易、劳资、建筑业统计工作权数为10,基本单位、房地产、交通工作权数为7,其它专业工作权数为4;单专业加其它各小专业的平均分,以地区考核分为准,取分按名次倒扣3分)
2、统计资料、综合开发利用40分。
(1)撰写专题分析材料4篇,调查报告2篇,24分(1500字以上,每篇4分,超一篇加2.5分,少一篇扣相应得分,下同)。
(2)月(季)度专业进度分析8篇,8分。(每篇1分,超一篇加0.5分)
(3)经济综合运行情况分析1篇,2分。(800字以上,超一篇加1.5分)
(4)统计局信息5篇,5分。(超一篇加0.5分)
(5)要情参考2份,1分。
另所撰写的统计分析,调查报告获地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4分;被国家、自治区、地区报刊、杂志、内办刊物采用、转发加10分、8分、4分(多家采用取其最高分)。
3、统计法制建设。8分
(1)全年查处一件统计违法案件,且符合法律程序,案卷完整7分(提供案源并积极协助执法人员取证处理整理案卷得5分,执法人员得2分,多查处一件加4分,提供案源并积极协助执法人员取证处理整理案卷得2.5分,执法人员得1.5分);
(2)统计法制建设1分(积极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工作);
4、统计教育2分(做好本专业岗位再培训及换证工作)。
5、其他兼职工作
(1)积极开展统计教育工作,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加2分,年终地区评比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3分;
(2)财务工作年内认真完成,保证经费到位加3分;
(3)党建工作年内认真完成达到合格以上加5分,获上级表彰加8分。
(4)档案工作按专业要求,年内认真完成加2分,获县以上专业达标要求加3分;
(5)承担专业统计工作二项以上,二项第一名加4分,三项加6分,第二名分别加2分、4分。
6、专项调查工作10分(含参与各项普查)。
(三)综合评议(20分)
综合评议分全员评议和领导评议。全员评议基础分12分,领导评议基础8分。年终,局领导和干部职工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无记名打分,最后计算出个人平均分。
(四)有关事项
工作人员考核全年最后得分,为公共项目、业务工作和综合评议三部分汇总。
四、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核表现突出人员中产生。
2、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办法由局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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