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市委、市廉政办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深入学习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照指导思想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保障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有利于满足社会日益增长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即规范招生、规范编班、规范收费,努力实现教育收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教育收费属政府行为,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百姓关注的热点。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及法规总结经验,自觉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收费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规范收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我校严格按照收费卡标准收费。因我校是特殊教育学校,因此我们认真参照公办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保育费60元/月,管理费60元/月,代办费120元/学期,杂费70元/学期,搭伙费12元/月,养护寄宿费700元/月,择校费400元/半年,报名费5元。由于我校情况特殊,学生来源多为低保家庭、三残子女。学习《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减免问题的通知》后,学校减免了二十余名同学的代办费,学杂费,保育费,管理费,择校费等,金额近万元,受到家长与学生的好评。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主动向社会和学生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以上是我校20__年秋季收费工作自查报告,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对照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照文件精神,并愿接受上级领导对我们收费工作进行的监督、指导和检查,不断努力,争取把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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