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
(2)负责全县城镇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维修养护。
(3)负责全县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4)负责全县国家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5)管理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江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股、白蚁防治股三个职能股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20xx年末有在职干部职工人员18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加强棚户区改造,巩固创卫成果。
3、落实好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及时发放房屋租赁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xx年支出决算数为92.6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基本支出92.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xx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xx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单位编制外人员的工资、社保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xx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方面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支出,无超预算项目支出。
(三)管理效率方面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批复的用款计划支付报账资金,积极与县财政国库协调资金支付业务,极力优先保障单位重点资金支付。
(三)履职效能方面
1.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1)职能划转情况:20xx年,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我中心将房屋征收与补偿、房产测绘职能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职能划转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按要求全部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中心承担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租房的运营与管理、白蚁防治、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工作。20xx年12月6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我中心召开会议,通过集体讨论,同意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中心行使物业管理职能。
(2)人员变动情况:按照《关于江永县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江永编发[20xx]3号)文件,我中心由原有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核减编制13名,其中6名划转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4名划转至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3名划转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调整后我中心编制14名。20xx年末,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11名。
2.强基础、棚改注入新活力
20xx年度,省市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64套,项目名称为江永县建筑公司片区棚改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我县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规范棚户区界定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湘建保[20xx]138号)的规定,对拟改造的区域,经过入户调查、征询意见等程序,符合条件的方纳入棚改范围予以改造。经过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协调调度,项目实施单位县永明集团与县建筑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并拨付了安置补偿资金,县建筑公司已与78户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拨付安置补偿款,所有拆迁户已完成搬迁安置。
3.租赁补贴发放惠民生
20xx年度,省市下达我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80户,我县实际完成租赁补贴发放82户。其中:发放一季度租赁补贴81户,金额21330元;发放二季度租赁补贴82户,金额21450元;发放三季度租赁补贴81户,金额20490元;发放四季度租赁补贴77户,金额20610元。
4.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省住建厅文件精神及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落实公租房信息系统录入会议精神,我中心召开会议,成立了以杨运良同志为组长、张建勋同志为副组长、张强弧、何维为成员的落实公租房信息系统录入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要求、时间、及进度要求。积极主动对接江永建设银行取得技术支持,同时还对非直管公租房(乡镇、教育、医院)进行了数对据采集,到目前为止,我县公租房房源2544套已全部录入,录入率百分之百,配租人员信息录入率百分之九十。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井然有序
(1)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我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永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江永政办发【20xx】8号)、《关于江永县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江永发改价【20xx】3号)确定保障对象、申请与审核、分配方案、租金标准、退出机制,并严格按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精神对公租房申请对象做到依法依规审核,做到应保尽保,对房源、申请对象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阳光审核、阳光服务。目前已完成配租1876套,今年已收取租金92.9万元。
(2)运营管理机制获省、市好评:一是我县在公租房小区管理过程中实行“五纳入管理”机制(小区环境卫生纳入城管局集中外包管理,安全文明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小区文化纳入红色党建文化管理,小区物业纳入自我管理,公租房维修维护纳入日常监管),收效明显,全县公租房小区环境整洁、管理井然有序。二是根据永州市文件公租房大清查的要求,我中心对所有公租房进行了清查,下发腾退、追缴租金通知76份,少部分尚处于整改之中。公租房维护,我们做到对申请住户及时核实、及时维护,及时保障了住户的使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住户租金追缴困难,部分应腾退的住户不愿腾退,所依据的退出管理办法强制力不足。
6、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日臻完善
一是采用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方便了群众。20xx年7月房屋维修资金系统管理正式投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又提升了一个新高度,做到实时查询进账款项额度,提高了工作效益,降低了资金管理风险,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极大的方便了广大业主。截至目前,累计归集维修资金3208万元,20xx年度归集770万元,核准使用维修资金2.36万元,已划拨2.36万元,受益业主113户。
二是进一步合理规范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与永州市同步,江永住建联发[20xx]1号《关于规范江永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我县新的缴存标准,电梯房(含非住宅)70元每平方米,楼梯房(含非住宅)50元每平方米。
(四)社会效应方面
我单位主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彻底解决了城市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房屋安全隐患严重、住房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设施不配套的问题,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优化了城市布局,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城镇化质量,为城市注入新活力。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单位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精简了职能、人员,为我单位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我单位房屋维修资金系统管理正式投入使用后,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又提升了一个新高度,做到实时查询进账款项额度,提高了工作效益,降低了资金管理风险,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极大的方便了广大业主。经对来我单位办事的50名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来我单位办事的服务满意度为95%。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县近几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广、体量大,而我县财力薄弱,财政资金筹集困难,导致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资金筹措压力过大,制约了棚户区改造进程。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向上争取棚改资金,缓解我县财政困难,有序推进我县棚改进程。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规定,我单位将在江永政府网公示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