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芒市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同意该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的钢筋工程以单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芒市裕丰家园南—A、B幢住宅楼工程;
2、工程地点:芒市人民法院对面;
二、工程造价:
总工程钢筋9552.46平方,造价每平方37元,工程总造价为353441.00元(大写:叁拾伍万叁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2、乙方要承包钢筋工程,按甲方工程进度施工,只管安装附属,带铅丝、焊条、不带树焊、制作。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进场后按每月进度拨付所完成工程量的工。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