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1、服务对象到我委办事,询问到本委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同时接待有二人以上的,职位高的为首问首办责任人。2、首问首办责任人要主动、热情、文明,做到四个一即:“
一张笑脸、一句礼貌用语、一把椅子、一杯茶水”和四声即: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3、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凡是服务对象询问本股室业务或本人负责工作,被询问人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申请事项按相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理;不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项,被询问人即为首问责任人,申请事项登记记录后移交相关股室按相关规定和承诺限时办理。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本委股室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项目申报,在国家政策允许资料齐全的前提下,①政府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五个工作日完成办理事项,缺少资料当日内实行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②三产项目、农业和农村项目、工业项目、重点水利项目:四个工作日完成办理事项,缺少资料当日内实行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③以工代赈项目:根据省以工代赈处具体要求时限完成申报事项,缺少资料当日内实行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完成后统一办结申报事项;④教育、文化、卫生项目:一个工作日完成办理事项,缺少资料当日内实行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2、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开工在项目计划下达后,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具备开工条件即可开工建设;项目资金审批在符合有关管理办法和条件的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项目竣工验收在相关手续完备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延期五个工作日。2、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实行首席负责制,审批事项资料齐全当日完成办理,缺少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完成后当日内办结。
三、“一站式”服务制度。
按规定凡应由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全权由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凡需要内部多股室联合办理的事项,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由发改委内部职能股室完成,并书面告知办结时限。
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即:公开行政服务事项;公开管理依据;公开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受理投诉和举报,不定期公开进行违规责任追究。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应办不办、超时办结的过错办事人员,经调查属实,严格按照效能问责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县发改委设立效能投诉电话:,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答复处理意见。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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