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xx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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