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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

2021-03-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事 故 与 责 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1、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7、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1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0、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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