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受聘岗位:_____
甲方(聘用单位)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期_____年,其中含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聘期满前一个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3、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由甲方办理。
4、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根据工作业绩制定,报院财务备案。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内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按旷工对待。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一经发现按物品价格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可单方面解聘。
9、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培训期后五年内不得离开,如果离开乙方需双倍赔偿甲方培训费用。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具体部门、乙、甲方人事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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