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上级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作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副科以上干部由县组织部门考核)。
二、考核类别:
考核分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等实践类老师、教辅人员三种类别进行。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其余(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占5%。
2.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四、考核结果适用:
1.专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三名,实践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最后一名,教辅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二名者,在校内待岗,或由学校建议教育局调离茶陵一中。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发奖金500元或400元(其中推荐为上级优秀的发500元,学校先进工作者发奖金400元),合格人员发奖金200元,考核结果处于各类别后5%的不发奖金。
3.年度考核立功人员发奖金600元(立功人员在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注:以上奖金不重叠,取最高项。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权重及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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