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粉尘防爆、有限空间、职业健康、水上交通、农用机械、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玻璃制品、水利工程、燃气、快递、旅游、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公安局;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公安消防大队;
3、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
4、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粉尘防爆安全、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安监局;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建管局;
6、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住建局;
7、船舶修造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经信委;
8、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交运局;
9、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水务局;
10、农用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农机局;
11、特种设备、玻璃制品加工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旅游局;
13、快递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邮政管理局;
14、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
二、整治目标
各镇(区)、各部门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分析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查真改、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全年“双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杜绝”(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四个宝应”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各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县安委会下达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2、加强协作,保持联动。各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合力开展“打非治违”,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广泛宣传,严格考核。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营造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整治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并积极向“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送工作动态。县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督查,实施考核评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推进机制,提高整治效率和效果。
各镇(区)安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今年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行业领域,按照县下发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县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以部门正式文件下发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宝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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