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货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中标产品,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
二、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程序,服从中国移动通信河南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办公固定资产采购中心的管理,按中标合同文本规定内容及公司采购中心规定的方式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并保证按照招标的规定,向采购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下的采购单位销售记录统计表。
三、在协议供货招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如果我公司推出中标产品更高档次的替换机型,我公司将原投标机型取消或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新机型的配置规格不低于原投标机型。
四、在协议供货招标有效期内,保证根据官方媒体价的调整而同时调整供货价格(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十个工作日),并将调整内容上报移动采购中心,调整后价格的优惠率保证不低于该产品投标时的报价。如确无报刊媒体价,将提供同一型号配置产品的网上报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其中复印机产品的价格调整办法是执行中标时确定的统一的或者更优惠的价格。
五、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公司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及相关的信息。
六、如各采购单位需要我公司推出的中标产品外的其他投标产品,我公司承诺按照低于同一时期给予最高档次分销商的批发价供货。
七、如发现我公司违反招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公司采购中心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对我公司进行处罚,停止我公司的供货资格。
八、我公司会保存与中标产品有关的官方媒体报价和配置(生产厂家对外官方的网站上公开报价和配置)所在的历史网页一年,并随时可以提供给公司采购中心审查。
九、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壹年内有效。招标机构决定延长协议供货有效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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