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县_____镇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X有限公司,住所_____省X县_____镇,法定代表人,颜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_年7月3日(20___)___中民二初字第0032___号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欠付的货款本金3778006.3元,以4578006.3元为基数,从20___年1月23日起到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罚息。以及案件受理费408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___年7月3日作出了(20___)___中民二初字第0032X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3778006.3元,并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4578006.3元为基数,从20___年1月23日起到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08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现在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在判决规定的.时间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明确的支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货款3778006.3元和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案件受理费408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附:生效判决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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