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结合我校实际,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将于20xx年9月9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1、学校将坚持家长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
2、根据“双减”工作指示精神,课后服务时间段内不同年段以“1+N”形式安排。其中“1”为:自主作业+自主阅读。“N”为:综合考量场地情况开展特色服务,即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根据计划开展,并非每天开展)。
3、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4、学生在校无不良表现,无身心特殊情况,在老师看护下能自主学习。
5、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不得无故请假,不得早退;服务时间结束家长务必准时接孩子。
6、学生接受课后服务期间,家长必须保证电话畅通。如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或有极端天气,离校时间有调整时,家长要随时关注学校通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接走孩子。
7、晚托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一二年级:周一16:30—17:40;周二至周五15:35—17:40;
三—六年级:16:30—18:30。
8、晚托时间段将提供晚餐。
根据以上说明,请有参加的家长根据实际情况于9月8日(周三)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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