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与奖惩
1、迎仙镇人民政府组织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政府和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表彰。
3、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中,责任单位配合不力的,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迎仙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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