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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

2020-03-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地块只能种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种植其他作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赁方必须服从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合同终止。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家庭成员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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