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男,汉 ,职务: 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号:现住xx市xx区农场第居民小组xx公司宿舍标农网工程项目部。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处,
住所地:xx县xx镇xx乡xx村。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一、拖欠工资,从xx年1月至今未发,已达14个月,每月4000元人民币(其中基础工资(14个月)56000元人民币;私车公用、燃油费、过路费等每月2500元人民币合计:30000元人民币。
二、违约终止用工合同,按《劳动法》第四章执行,公司应赔偿违约金12000元人民币。
三、年终一次性奖励30000元人民币未发。
四、生活费按当初总承诺每月500元人民币(合计7000元)最后结算。
以上合计申请金额为:135000元人民币(生活费未包含)。 (壹拾三万伍仟圆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8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专职安全员一职至今。xx年8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xx年农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被诉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反《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等。
1、拖欠工资已达三个月,从xx年1月至今未发,有帐可查,每月4000元人民币(14个月),合计56000元人民币,属实。
2、违约终止劳动合同,可按《劳动法》第四章执行,补偿违约金1个月工资的三倍,合计12000元人民币。
3、年终一次性奖励在合同上未注明是多少,但当时我问总奖励应该在什么数额,他说:“有10万人民币已有8万人民币的”到年底再决定(有证人在现场,张,李可以作证)总当时还说:“所定工资只是一点额外费用而已,重要的是奖金”认为奖金是可观的,就同意和总经理签了劳动合同,现在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才答应只给奖金5000元人民币,总经理违背了当时的承诺,我不服,奖金最低应该给三万,我是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拥有国家认可的《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每个企业的重中之重,而我在工作期间所管项目未出任何安全事故,我恪尽职守,认真负责,我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4、以上是我的仲裁申请,希望仲裁委员会为我主持公道,讨回工钱,让我们农民工为伟大的中国梦抱有希望,为梦想去尽自己的一份力。谢谢!
地址:xx市xx区农场第居民小组xx公司宿舍标农网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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