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位于门面房租给乙方使用,租金第一年。其后租金每年随行就市。
二、租赁期为年,第一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每年提前拾天付给甲方下一年租金,如延期甲方有权收回此房。
三、租赁期甲方不得无故要房,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约者应按当时租金加倍付给对方。如乙方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参与签订协议,否则,达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水电费及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装修时不得对房屋造成损毁,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在交还给甲方房屋时,乙方应保持房子的原貌,如卷闸门、墙面、门窗等,水电费结清。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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