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年8月15日,作为四公司年中系列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我和公司一百余名中层领导干部到鲁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在鲁中监狱我们观看了警示片,聆听了服刑人员的忏悔,我和大家一样,心灵受到了冲击,思想也得到了升华,我认为这场警示教育的效果是显著的。
我作为一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同时又是一名纪委书记,我想从个人的思想认识和监督执纪工作这两个角度谈一些体会。
一、严格自律,警钟长鸣,拧紧思想的“总开关”
信念不坚、自律不严、标准不高,各种歪风邪气就会乘虚而入,这也是古人讲的“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道理所在。时刻拧紧思想“总开关”、把稳从政“方向盘”、上好自律“必修课”,摒弃侥幸心理,方能行事少悔、行稳致远。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此次现身说法的两名服刑人员,他们也曾前呼后拥、不可一世,但就是因为控制不住内心的贪欲,导致现在的身陷囹圄,万劫不复。在吸取他们的惨痛教训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算几笔账,一旦受到法律制裁我认为会从三个方面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一是给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带来巨大的负担,“一人犯法,全家蒙羞”,甚至可能因为个人的违法行为给子女的升学、就业造成影响;二是自身的发展将会处处受限,一旦违法犯罪,不仅原来的工作职务保不住,同时也宣告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基本结束,即使刑满释放,想再融入社会也将是一段漫长曲折的过程;三是身体健康遭受重大打击,据我了解,很多领导干部在接受审查期间,往往是一夜白头,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身体往往也会支撑不住,疾病缠身,一蹶不振。这些严重后果都是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那一刻就注定了。
廉洁自律是作为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操守,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等等,这些都应该成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是修身之本、管理之道、成事之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注重修身律己,不断强化严格自我约束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担当作为,抓早抓小,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在聆听服刑人员的忏悔的过程中,更加关注他们的犯罪过程,他们原来也是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佼佼者,一开始帮人办事,别人回点礼品红包,随着职位越升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他给一点灯红酒绿,我送一点声色犬马,防线稍微松懈一点,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索贿。有的人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留地”“后花园”,予取予求,直到被贪欲反噬。发生这些问题除了与党员干部的自律不强以外,“他律”的缺失也是造成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实现了党内监督的重大理念创新,开启了党内监督的新征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的是监督的极端重要性、不可替代性。从权力运行规律看,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失控。从干部管理的角度看,权力和责任是辩证统一的。党组织既有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也有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监督是对干部的“政治体检”,可以早发现、早治疗,避免小病拖成大患、重症拖成绝症,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督就是信任,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近年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加强了上级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通过两级党委巡视巡察以及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我们的项目管理、选人用人、物资设备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指出了大量问题,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给了我们改进提高的机会;作为纪委,我们要强化担当意识和履职本领,理直气壮抓好同级监督,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我们的两级领导干部远离底线。要善于通过业务检查、谈心谈话等途径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避免问题小变大、一变多,个人问题变成全家问题,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发现错误苗头就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从而尽量减少犯错的可能。
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想要干好工作,需要多种能力,但是有一项能力最要命,那就是坚守底线的能力。好干部要的是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增强定力,要靠加固理想信念。多用理论武装自己,多用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心胸开阔一些,志存高远一些,不要眼里只有酒色财气,人生还有信仰和远方。
对待权力,我们要始终心中有所警惕,因为你凝视着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